(一)依据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,负责编制度假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、社会发展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(二)负责度假区内的自然、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;(三)负责制订度假区有关行政管理规定,负责度假区范围内的开发、建设、管理等工作,审核报批度假区内的各类投资、建设项目;(四)负责度假区国有、集体资产的使用、维护和管理,确保资产的保值、增值;(五)协助有关部门,负责度假区旅游服务行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;(六)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。